lsy1989
發表於 2017-8-28 20:10:57
1。27+2,没有任何道理。27是什么钱?是三个人实际拿出的钱,其中包括25元的房钱和被小弟独吞了的2元。换句话说,2元是27元的一部分,所以不能相加。
2。正确说法:每人实际花了27元,包括25员房钱和被小弟独吞了的2元。每人退回1元,一共退回3元,所以25+2+3=30。这样就对了。
rainstlin
發表於 2017-8-28 20:29:15
应该按照持有计算:老板处25元+小弟2元+每位客人1元*3=30元,一分不少
發表於 1970-1-1 08:00:00
發表於 1970-1-1 08:00:00
心浪故微勃
發表於 2017-8-28 20:43:46
27元!3×9=27元=25元+2元
發表於 1970-1-1 08:00:00
心浪微勃
發表於 2017-8-28 20:47:20
每人实际花了27元,包括25员房钱和被小弟独吞了的2元。每人退回1元,一共退回3元,所以25+2+3=30。
ab1553719
發表於 2017-8-28 21:00:06
三位客人每人各花了九元"这句话不对,应该是25+3=28,28除以3等于9又3分之一,所以说那1元根本不存在
發表於 1970-1-1 08:00:00
firstclass
發表於 2017-8-28 21:06:21
3个客人每人共支付10-1=9元,合计支付3 X 9 = 27 元。
老板得到25元,服务员偷偷藏起2元,合计为25+2=27元。
而不该有3个人每人9元,3 X 9 = 27 元 + 服务生藏起的2元=29元,30元-29元=1元哪里去了的计算方法出现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