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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九章:现代人的交往朋友及结婚须知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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幼兒生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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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• TA的每日心情

    2024-7-27 20:43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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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  [LV.1]初來乍到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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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  發表於 10 小時前 |只看該作者 |倒序瀏覽
    第一节:前言
      有一次,在台北某便利商店的年轻朋友,向译者问说:‘你劝我们戒淫,是否我们就不能交异性朋友了?’对这个问题,译者原本从未想过,也不会提过。经此一问,才加以思索。商店里的年轻店员有男有女,在这九零年代的工商时代里,职业妇女不但十分普遍,而且在地位上,也常有淩驾男人之上的情况。无论就法律的规定或条文,或社会的认知领域,两性之间的对待,已经处处讲究平等。随著女性社会活动力的激增,与两性间在工作上、生活上的接触频繁,不但异性间交往普通朋友,已被视为十分正常,而且目前绝大部分的男女,通常是先来往一段期间,经过彼此的相互了解,认为足以信赖,可托付为终身伴侣后,才沦及婚嫁。因此,译者回答了该便利商店的店员说:‘在这现代社会中,可以交异性朋友,但绝不能起邪念,还没结婚前,绝不可发生特殊关系。否则若是始乱终弃,便将伤害了对方的名节,也损害了自己的阴德。也因此,译者在面对是否要翻译民国初年杨钟钰居士所撰写的‘辟自由结婚邪说文’时,内心十分犹豫。杨居士写作该文,反对男女自由恋爱结婚,是以民国初年的新旧交替时代为背景。站在饮水思源、遵守孝道的立场而言,杨居士的苦心,令译者感动及赞叹。但在相距八十年后的今天,如果仍以反对交异性朋友、反对自由恋爱的方式,来提倡戒邪*,则译者深恐不但收效微渺,甚至容易引起青年大众的反感。如此以来,要劝化社会戒除邪*,只怕更加困难了,有鉴于此,笔者再三思虑,权衡轻重后,决定将杨居士的这篇文章,舍略不译。虽然译者赞同现时代的男女可以交往异性朋友及双方恋爱结婚,但是对于毫无原则、不尊礼仪、不守节德的方式下交往、恋爱结婚,笔者依然认为绝对不可。因为逾越了礼仪节德的轨道,便是犯下了不正当的邪*。尤其今日世风已经十分颓靡,色欲浊秽漫流各地,所以如此,便是因为一方面年轻男女的自由交往已成为无法改变的潮流趋势,另一反面却是在这种潮流趋势中缺乏了对礼仪节德的坚守认知。要挽救这种世风,唯有仰望全体仁人志士发慈悲心,尽力化导。更仰望居上位者、有名望者,能振臂高呼、力挽狂澜,宣导守节守德,消弭颓风欲习。若得如此,相信整个社会的大环境,必能邪风遏敛,良风重现。孟母所以三迁,便是希望儿子能获得良风善俗的好环境。只要我们这个社会大环境风气变得好了,道德清明了,不但人人都能受益,安享天伦,安居乐业,下一代的子女们,也能在良好的节德环境下,承受薰陶,培养出健全的人格与高尚的品德。凡此,都有赖大家共同尽十分力。因此,译者虽然舍略不译杨居士的这篇文章,也自责于德善浅能寡,但却不能不以迂拙之笔,来撰写文章‘交往朋友与结婚须知’,一片诚心,但愿能有益于节德戒淫的劝化,更盼望以此抛砖引玉,获得有大能力、大智能、大德望著的登高呼应及宣导,希望我们这个社会能早日恢复淳净、光明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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