|簡體中文

比思論壇

 找回密碼
 按這成為會員
搜索



查看: 1595|回復: 1
打印 上一主題 下一主題

如果遇到低级的人,请你学会远离 [5P]

[複製鏈接]

1萬

主題

1

好友

3萬

積分

教授

Rank: 8Rank: 8

  • TA的每日心情
    奮斗
    2025-5-4 17:01
  • 簽到天數: 148 天

    [LV.7]常住居民III

    推廣值
    0
    貢獻值
    12278
    金錢
    151818
    威望
    30750
    主題
    10089

    簽到勳章 簽到達人

    跳轉到指定樓層
    樓主
    發表於 2024-9-23 17:58:12 |只看該作者 |倒序瀏覽
    . b( a5 ~. R* A; R) e- N1 ]2 B
    / F/ P( @0 d1 X1 g

    / O# r7 l; Y9 ~: G) S/ m8 N2 J4 ~  ^  l9 d8 A/ L% Q
    9 F" C- K; j! r: i( H
    4 i% S: x0 J. |' y; x! Q# ?2 C2 \, S
    苏岑有一句话说得很对:1 n) w8 g* G% q6 R6 i  k# f
    “不必把太多人请进生命里。若他们走进不了你内心,就只会把你的生命搅扰得拥挤不堪。”5 j7 N- _6 u9 v) g
    人海茫茫,但凡遇见,我们总是可能能拥有一个圆满的结局,可事实上,人与人之间的交往哪有那么容易称心如意。7 ~+ I! `% q3 C( Y! e9 {
    有时候我们想要珍惜一段感情,可对方不允许,在一次次的伤害后终于选择远离;我们可能有人相伴,可走着走着,总有人提前下车;我们以为对方就是值得珍惜的人,可到了后来才发现,原来伤自己最深的却是对方。
    ( F6 A  \7 J- h: J相遇是一场缘分,但并非每一段缘分都是良缘。
    5 F) m1 z: M" M. x. x8 H- D如果遇到低级的人,请你学会远离。' L" v. a3 S' N

    6 w- Q$ R' t7 g4 e* e' T/ y6 Z& w4 ]; j1 ?9 T- @& ]0 j
    01:负面情绪满满的人9 C# L. s0 d; b& L/ J
    李开复就曾说:; h& C/ s3 S8 ?* K0 p& _0 h
    “多交点正向朋友,补充正能量,才能走出人生困境。”; {' n  q0 v# A) B
    人这一生,虽说只能自渡,可每个人还是会受到周围环境的影响,如果一个人经常被负面情绪影响,久而久之,自己也会变得消极悲观起来,做事情提不起劲,看不到希望。% s; \/ x$ ~7 q2 q" U
    一时的埋怨,这是很正常的一件事,毕竟生活那么苦,谁的心里都会压抑着一些复杂的情绪。
    : f+ I$ }0 _( c  N+ H但是,如果一个人总是负面情绪满满,那就不是因为生活的苦了,而是因为他本身就不想努力,本身就自甘堕落,这样的人,但凡有机会,他们就一定会拉被人落水。$ M5 d8 v0 _6 |4 M! G
    或许你会觉得,自己有能力抵抗别人的负面情绪,但来年岁月一定会告诉你,你此时的自信就是一场笑话。  S  @+ B7 `( H; C7 b- u9 g
    尤其是当你处于人生低谷的时候,心中积攒的负面情绪一旦遇到外界的负面情绪,只会变成一种恶性循环,让你再也看不到希望的光芒,陷入痛苦里。
    9 u: ^: Y  V( B& l  L# \退一步来讲,那一个只想一步步将你拉入深渊的人,如何算得上是你的真心朋友呢?; Q3 U, w) M2 T2 n) f
    所以说,一旦遇到负面情绪满满的人,那就学会远离。
    5 k& z6 {' X. K6 y3 d+ b* b9 A3 A+ ^+ C
    2 ^! \6 I1 k" @
    02:无理取闹的人
    9 M1 Q' M5 [6 t$ w2 s5 V( L0 P3 D& E林肯曾说过一句特别经典的话:
    - N( w2 t1 \8 e7 O* G; {- J2 I“一个人与其跟一只狗争路走,不如让它先走一步。因为打败一只狗并不光荣,但被狗咬到一口却很倒霉。”7 A' l, F, ?* C. r. L7 G. ~
    在这里,狗就相当于那种无理取闹的人,因为无理取闹,所以你根本不可能赢,最好的办法就是远离,忽视,然后走好自己的路。' g$ P5 M/ d) W4 R! b
    人活在这世上,谁都渴望遇到一些讲理的人,可事实证明,即便我们努力避免,依旧无法避免一些不讲理的人,无法避免一些无理取闹的人。2 W( d. B  U# S; H# S. I
    当然,有时候那些无理取闹只是因为双方站在不同的观点思考问题,因为双方持有不同的三观,导致意见生出分歧,彼此就变成各自眼中无理取闹的人。9 E6 X/ y9 B7 I4 w
    但不管如何,如果彼此不认同各自的意见,又无法做到相互尊重,那最好的做法就是远离,而不是企图改变对方的看法,更不是摩拳擦掌。
    - n5 p, g4 S; r1 d不跟一个无理取闹的人硬碰硬,不是一种胆怯,不是一种认输,而是一种智慧。
    3 i4 a2 y' Y  W; |0 \
    & o# C0 }& T' k
      K3 ]  K/ q7 i" c03:遇到低级的人,请你学会远离
    : r0 `5 k0 ^5 S  T9 U8 f一个怎样的人才算是低级呢?肯定不是三六九等的身份阶级的区别,而是不值得深交的人,不值得自己继续在一段感情里倾注心意的人。
    1 A3 ]% K: ^- K$ y3 R' B1 `. s- K% ]在很多情况下,我们为了经营好一段关系,宁可委屈了自己,可殊不知,那些真心实意换来的并非是感恩,而是一个人的恩将仇报,让我们感到寒心。
    5 U+ `4 x# G, s面对这一种情况,那就别再去反思自己哪里做得不够好了,因为你唯一做得不够好的就是没有早点远离不值得的人。/ k& l( Q8 u/ H: Y$ M
    生活里,多的是欺软怕硬的人,多的是不懂得感恩的人,他们一旦将你的付出当成理所当然,就不会付出任何珍惜,只会得寸进尺地欺负你。; ]+ G: p" ?+ [7 _: k: _5 k) Y- I% h$ L
    人这一生会遇到很多人,你唯有懂得远离不值得的人,你才有机会遇见值得的人,毕竟,当你在一个不值得的人身上消耗太多的精力和热情后,就很难再去对另一个人保持热情。! _( u: a+ x4 o0 V2 a! c
    甚至,在无数次的伤害后,你选择伤害自己。, b# y5 u2 v! i& R. W
    说到底,做人还是应该果断一点,该断则断,该舍则舍。  @) p! i2 V" D+ d, j  ^
    ( m& a/ M3 F& v- v6 Y" j

    0 |% v. w( z5 U张小娴曾说过:
    4 `* ?6 {0 j% k" |- E+ E0 [“你不过是做自己喜欢做的事,过自己喜欢过的生活,若有人因为你喜欢做的事而觉得恶心和取笑你,那是他们的事。”8 ?  S( C, h6 @5 h4 r* O
    确实如此。5 U+ P4 [4 a. N* q0 k) ^0 R
    生命里会遇到哪一些人,也许你不能选择,但最后会留下哪一些人,一定是你选择出来的结果。  p# P& h2 ^2 I6 p# ?" i/ Q0 E
    所以说,如果你遇到低级的人,请学会远离,别为不值得的人赔上自己的人生。
    # R0 X( V/ m" w3 _4 L  f* _. x: c

    0

    主題

    1

    好友

    615

    積分

    高中生

    Rank: 4

  • TA的每日心情
    開心
    昨天 17:31
  • 簽到天數: 752 天

    [LV.10]以壇為家III

    推廣值
    0
    貢獻值
    0
    金錢
    86
    威望
    615
    主題
    0
    沙發
    發表於 2025-1-18 17:45:00 |只看該作者
    如果遇到低级的人,请你学会远离
    回復

    使用道具 舉報

    您需要登錄後才可以回帖 登錄 | 按這成為會員

    重要聲明:本論壇是以即時上載留言的方式運作,比思論壇對所有留言的真實性、完整性及立場等,不負任何法律責任。而一切留言之言論只代表留言者個人意見,並非本網站之立場,讀者及用戶不應信賴內容,並應自行判斷內容之真實性。於有關情形下,讀者及用戶應尋求專業意見(如涉及醫療、法律或投資等問題)。 由於本論壇受到「即時上載留言」運作方式所規限,故不能完全監察所有留言,若讀者及用戶發現有留言出現問題,請聯絡我們比思論壇有權刪除任何留言及拒絕任何人士上載留言 (刪除前或不會作事先警告及通知 ),同時亦有不刪除留言的權利,如有任何爭議,管理員擁有最終的詮釋權。用戶切勿撰寫粗言穢語、誹謗、渲染色情暴力或人身攻擊的言論,敬請自律。本網站保留一切法律權利。

    手機版| 廣告聯繫

    GMT+8, 2026-1-3 09:11 , Processed in 0.048442 second(s), 13 queries , Gzip On, Memcache On.

    Powered by Discuz! X2.5

    © 2001-2012 Comsenz Inc.

    回頂部